近日,贵阳市贵安新区投资促进局印发《贵安新区动力电池产业财政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按照实现销售的动力电池0.1元/WH给予补贴。补贴的总销量上限为13GWH。
补贴受益对象为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客户,由生产企业在销售动力电池时按照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客户进行结算。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 储能与电力市场
发布日期: 2025 年 06 月 12 日 19:30 | 关键字: 储能政策
发布日期: 2025 年 06 月 12 日 19:04 | 关键字: 储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