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能监办就《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启停交易补充规则》征求意见,该补充规则明确各类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设施,以及综合能源服务商都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启停调峰辅助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充电/放电功率20兆瓦以上、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的储能电站,可直接注册为调峰辅助服务市...  [详内文]
江苏储能参与启停调峰交易,按最高价对充放电量结算 |
|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 年 09 月 18 日 12:10 | | 分类 产业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