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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元/KWh!长沙市开展2019年下半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9 年 10 月 21 日 9:10 | 分类: 产业资讯

10月18日,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度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原文通知如下: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度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改局(能源事务中心):

根据《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案》(长能源〔2016]4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市2019年下半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其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发改局(能源事务中心)负责审核,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发改局(能源事务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复核。所有项目审核确认清单

(附件1)加盖公章后,与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材料由区县(市)发改局(能源事务中心)于10月25日前一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项目申报所需资料见附件2,相关材料可于长沙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
项目审核确认清单及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地点: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一办1334)联系方式:陈培艺88667913

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案 长能源〔2016]41号

一、补贴对象

2014年-2020年期间,在长沙言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相关电方公司统计发电量起始日为准。

二、补贴标准

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三、补贴条件

(一)家庭(个人)分有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建设完成,且并网发电.
(二)单位(企业、机构、社区)建设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的投资主体已在长沙言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完成并网手续且并网发电。

四、补助资金申报及拨付程序

(一)按照“每半年度拔付一次”的原则,家庭及单位应根据情况于每年6月1日-15日,11月1日-15日两个阶段向市能源局提出补贴毕报。

来自:长沙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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