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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仍显散乱,政府引导规范仍需加强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9 年 03 月 19 日 11:39 | 分类: 产业资讯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落下帷幕。

在本次两会上,来自汽车行业以及动力电池企业的人大代表们纷纷就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氢能/燃料电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储能等热门话题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其中,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上,人大代表们均提出了要明确责任机制,完善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和行业标准,优化相关产业技术,建立动力蓄电池强制回收利用制度。

如何实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目前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主要有三种方法:

第一种,政府部门与新能源企业合作,将废旧的动力电池用作储能或其他领域。这种做法的好处是:电池的型号、结构更为统一,运用技术手段给电池进行性能和寿命检测也更加方便。譬如工信部此前就会同有关部门于2018年组织中国铁塔等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发挥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渠道作用,在商业模式构建、关键技术研发、标准规范研究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创新。中国铁塔自2018年开始已经停购铅酸电池,统一采购梯次利用电池。

据铁塔公司规划,2019年预计应用梯次利用电池约5GWh,替换铅酸电池约15万吨,预计可消纳退役动力电池超过5万吨。同时在17个省市地区建设回收服务网点150个,并发展备用电源综合解决方案等多种应用模式,突破残值评估、快速检测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健全优化技术标准规范体系。

第二种,由专门的电池回收企业进行回收。目前国家认可的符合行业规范的回收企业只有5家:包括广东光华科技、湖南邦普循环、荆门格林美、赣州豪鹏科技以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以光华科技为例,光华科技目前已先后与北汽集团旗下北汽鹏龙、南京金龙、广西华奥汽车、奇瑞万达、中国铁塔广东分公司、五洲龙汽车、元宝淘车等整车企业签署了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战略合作协议。整车企业通过与专门的电池回收企业合作,对明确产品流向记录,完善规模化、智能化、可追溯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网络平台有积极作用。

第三种,车企自身建立回收体系,将旗下所售的退役动力电池进行回收。在2018年8月1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规定中明确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行业整体仍显散乱,规范化产业链亟需建立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退坡,迫使动力电池企业不断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加之行业竞争激烈,动力电池在可拆解性上的设计考量在电池生产设计中并没有占很大比例。

相关人士预计,2018至2020年全国的动力电池报废量达11-20万吨。如此庞大的市场,也吸引了一些资质不足的“小作坊”的目光。新能源车由于里面的电池尚具价值,很容易被一些贸易商转手拆解,然后筛选分容后进入市场二次流通。由于回收企业给出的价格只能是残值价,不及贸易商报价高,往往被贸易商抢走货源。这也是回收企业一直对动力电池的回收不积极的主要原因:根本拿不到货。

中央及地方政府积极引导

2019年2月末,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简介)》,陈述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动力电池产业以及动力电池原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并着重对动力电池回收现状、退役现状等进行着墨分析。并指出梯次利用大部分处于试验示范阶段,主要集中在备电、储能等领域,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已成行业发展热点。

在地方政府方面:山西省在2月份表示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将原本在深圳、上海、天津等其他省市已建成或计划建设的梯次电池制造、回收环节引入山西,并将通过建设产业联盟、推进技术创新、推进主体企业能力建设等方式积极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完善发展。

江苏省的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也于2月19日在南京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议;广东工信厅公布了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并提出了将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完善标准规范,建设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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