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响应工作通知意见,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公共机构、储能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据中心、基站等用户可以独立或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鼓励负荷聚合商代理用电报装容量1000千伏安及以下工...  [详内文]
安徽:工商业储能可独立参与或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 年 05 月 11 日 9:19 | | 分类 产业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