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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到2027年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 年 06 月 03 日 12:03 | 分类: 产业资讯

近日,上海经信委印发《上海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创新产品扩大应用的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产业园区运用技术数字技术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智慧管控、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绿色微电网等能源智慧管控系统建设,力争到2027年累计培育30家绿色园区。持续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核定项目投资20%,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到2027年累计节能量50万吨标煤,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储能应用规模20万千瓦。发展汽车零部件、航空发动机、船舶机械、精密仪器等产品领域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原文如下:

上海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创新产品扩大应用的专项行动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创新产品扩大应用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部署和《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要求,推动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加速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制定本专项行动。

到2027年,实现本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规模累计达2000亿元,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77%,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市级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突破1500个,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一、重点领域先进设备更新行动

(一)创新重点产品进清单。围绕智能制造装备、能源装备、专用装备、重大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推出50类标志性产品,发布后定期更新。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等加快升级改造。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海工、汽车制造、能源装备、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推动创新产品应用,推进创新替代计划,提高创新设备投资规模占比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各区政府)

(二)智能制造设备进工厂。到2027年打造500个智能制造示范场景。围绕智能制造全场景建设,实施“高端机床+”,“机器人+”,推动企业基于工业机器人、工业母机、传感器与控制装备、智能仓储物流装备、智能制造系统集成等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创新零部件装机配套,引导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专用软件企业与整机企业有机结合,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发挥长三角机器人产业链合作案例带动作用,大力推进优质基础产品市场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三)检测设备进生产线。形成一批仪器仪表、智能检测装备标志性创新产品,面向重点领域制造过程关键环节检测需求,示范推广智能检测装备优秀应用场景。支持新材料急需关键仪器装备自主化,引导技术能力强的新材料研发、检测单位应用创新检测仪器装备。梳理制定新材料研制急需关键仪器装备目录。发布20项以上创新科研仪器重点产品供给清单,支持高校及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四)医疗设备进医院。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研发,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加快创新医疗器械临床应用,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取得国家医保耗材编码、符合本市可另收费耗材目录管理规定的产品,企业可直接申请挂网采购,实施一门受理,提高审核效率。列入本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医疗器械产品可按规定直接入院使用。发布20项以上创新医疗设备重点产品供给清单,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申康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医保局、各区政府)

(五)新材料中试服务进基地。到2027年建成12个中试基地,实现50个以上中试项目落地。鼓励中试基地提供公共中试服务,公开新材料中试基地的专业场地、专业设备等服务能力信息。将园区中试基地的服务企业数量、成果转化数量等指标,纳入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体系。鼓励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具有CNAS认可资质的材料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单位等,带头应用关键急需仪器装备。每年支持10项左右新材料应用认证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认证委托合同及检测委托合同金额的30%,单个产品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六)创新芯片进设备。加大关键行业关键芯片的规模化应用,打造创新高端芯片。支持车规芯片、服务器芯片、手机及个人PC主控芯片、工控MCU、FPGA、单北斗芯片和高端模拟芯片等相关芯片的首次应用,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创新芯片应用比例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二、技术改造设备焕新行动

(七)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产能提升、产品升级,到2027年,本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累计达到4000亿元,设备更新约占50%。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优先给予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项目,连续三年每年给予贷款利息50%,累计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项目,给予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5%,最高2000万元的补贴;对特别重大项目给予核定项目投资10%,最高1亿元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新贷”“技改贷”“设备担”等专属产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各区政府)

(八)加强技改项目要素资源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零增地”技改项目,探索“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备案制;对不影响质量、安全的非关键环节,采用容缺后补、甩项后置等方式,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压减审批周期。市区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采取技术评估提前介入、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公示和审查同步开展等方式,压缩审批时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改办)

(九)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由审改、发改、经信、规划、环保、建设、金融等部门组成的技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市区协同,加强准入、审批、建设、验收等统筹。建立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库,将清单库、资源库、政策库所涉及信息叠加,建立清单化滚动推进机制,对接低息贷款、产业补贴、加速折旧、进口设备免税等政策,研究“一企一策”支持方案,加快设备更新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审改办、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重点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数字经济赋智赋能行动

(十)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研发与推广。聚焦重点行业,对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重大研发项目,放宽新增投资额度及支持比例,支持比例最高为项目新增投资的30%,支持金额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鼓励以用促研,对采购使用本市重点软件产品的用户单位,按照软件销售金额予以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一)元宇宙应用场景建设。聚焦人工智能大模型、空间计算、云端渲染、数字人、图形图像引擎等领域,推动一批创新产品研发应用。围绕工业、文商旅、教育、医疗健康、协同办公等重点行业应用需求,形成一批城市信息模型、建筑信息建模、数字孪生、数字沙盘仿真、空间计算、扩展现实等行业级解决方案。加快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开展元宇宙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力争到2027年年均向社会开放20个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各区政府)

(十二)智能工厂领航计划。加快高水平智能工厂建设,到2027年培育不少于20家标杆性智能工厂、300家示范性智能工厂,加快推动全市规上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开展智能工厂评估诊断,结合六大重点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不同特点,一业一策、分级分类、有序推进智能工厂建设,以智能工厂建设有效带动设备更新和创新产品扩大应用。依托智能工厂领航计划及智能工厂标杆建设专项,对智能工厂能级和产值规模提升明显的项目进行阶梯奖励,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集成批量化、规模化更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十三)打造绿色标杆。引导企业围绕设备数字化、生产网络化、能源低碳化和生产洁净化实施工艺升级和设备提标改造,到2027年累计培育500家绿色工厂。支持产业园区运用技术数字技术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智慧管控、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绿色微电网等能源智慧管控系统建设,力争到2027年累计培育30家绿色园区。持续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核定项目投资20%,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

(十四)推动能源和用能设备绿色低碳更新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开展工业企业“百一”行动,通过推广节能高效产品、淘汰落后设备、优化节能管理等综合措施,实现年节能量1%。推动更新改造300万千瓦电机及其系统,加快推动本市石化化工、钢铁行业流程优化和提质改造。到2027年累计节能量50万吨标煤,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储能应用规模20万千瓦。推动2万个存量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升级替代。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25,将小散老旧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力争改造后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4。推动IT设备及配套系统10万千瓦容量的更新,能效提升20%以上。实施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分类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发展汽车零部件、航空发动机、船舶机械、精密仪器等产品领域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培育壮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能力达到5万吨/年以上。发展设备二手市场,建立鉴定、评估、分级等标准,推动二手设备交易平台规范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五、创新产品扩大应用行动

(十六)加大“三首”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自主安全可控的创新成果落地应用和市场推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创新产品合同金额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每年支持不少于30项首台套装备、15个首版次软件产品、10项首批次新材料。(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七)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推广应用。到2027年,市级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突破1500个,加强创新产品在重大工程、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推广应用,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内的创新产品。用好编审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各行业主管单位在推进创新产品应用中的作用,鼓励国企加大创新产品采购比例。发布可视化创新产品标志,打造成为上海制造名片。购买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项目,连续三年每年给予贷款利息50%,最高500万元的支持。鼓励支持创新产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项目,给予不超过设备投资额30%,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创新性特别强的产品给予不超过市场合同金额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八)强化创新产品核心竞争力。聚焦产业基础、重大装备关键技术,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重点研发任务等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在人工智能、5G-A、工业互联网、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探采等领域滚动发布应用场景创新任务,对标杆性示范项目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20%,最高8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六、质量和标准提升行动

(十九)增强产品质量可靠性。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支持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提高企业质量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检验检测新技术应用研究,支持试验检测设备升级换代,推动重点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升级。通过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促进重点行业创新产品可靠性提升,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到2027年,新增2家国家级试验检测类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形成2个以上可靠性提升典型示范。开展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实践,建设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选树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最佳实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二十)强化重点领域标准提升。推进行业标准高端化,加强制造、医疗、检测等领域专用设备关键标准研制,建立健全中试标准体系,推动创新高端装备规模化应用。推进行业标准数字化,研制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软件标准以及人工智能、元宇宙、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等新兴数字领域标准,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进行业标准绿色化,完善绿色产品、工厂、工业园区、供应链、数据中心等绿色制造体系标准,持续更新节能、节水、废弃物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储能等标准,构建集基础通用、碳减排、碳清除和市场化机制的低碳标准体系。到2027年,新增培育“上海标准”10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二十一)推动标准国际化跃升。建立完善国际标准一致性跟踪转化机制,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健全标准国际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支持国内机构和企业。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到2027年,牵头制定修订新的国际标准50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来源:上海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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