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集邦新能源网 > 产业资讯 > 正文

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工商储的必要性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 年 08 月 01 日 9:48 | 分类: 产业资讯

“双碳”战略提出后,我国电力行业也进入到了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新一轮电改逐步推进,着力从市场化角度理顺电价机制,解决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社会用电负荷增长带来的“供需双向不稳”问题,助力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电力市场化进程加速,也进一步明确了工商储的经济空间。

当前现状:初步电价市场化,确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扩大上网电价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在平稳电价的同时,进一步释放市场化电价“能涨能跌”的引导能力。

图: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前售电市场运作方式

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工商储的必要性
图: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后售电市场运作方式

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工商储的必要性

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价。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

两项政策初步放开市场化电价,电价波动更频繁,电价基本反应供需,是真正意义上电力市场化的开始,初步确定工商业全部参与电力交易。

峰谷价差拉大,工商储的套利空间更加明确

分时电价实施的初衷是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目前各地峰谷价差拉大已经成为趋势,已有24个省份实施尖峰电价,绝大多数省份日内出现两次高峰/尖峰。

峰谷电价差给出了工商业储能的套利空间:工商业用户装配储能,可以在谷时充电,峰时放电,节省电费。峰谷价差不断拉大,工商业储能的经济性愈加明显。

部分省日内电价施行两峰两谷,用户侧储能可以在日内实现两充两放,套利空间进一步扩大。2023年7月执行的分时电价,24个区域峰谷价差超过0.7元/kWh,其中,峰谷价差超过1元/kWh的区域有8个,分别是广东(珠三角五市)、广东(江门市)、广东(惠州)、湖南、广东(东西两翼地区)、海南、重庆、上海。若按照日内“两充两放”策略计算,浙江省/广东珠三角五市日内度电累计价差可以达到1.8742、1.8292元。

图:广东珠三角五市23年7月峰谷时段及电价

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工商储的必要性

图:浙江省23年7月峰谷时段及电价
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工商储的必要性

对于大工业用户,装配储能可以节省两部分电费。目前我国针对变压器容量在315 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施行两步制电价(容量电价+电量电价),分布式光储结合可以实现两部分电费双降。

一是电量电费:光伏自发自用+储能峰谷套利;二是容量电费:储能系统在负载用电峰值时代替变压器容量,以降低总体容量需求,降低容量费用。

截止2023年7月,9省(区域)将正午时段划分为谷时,执行谷段电价。正午时段工商业电价下降,削弱了工商业用户仅装配分布式光伏的经济性,进一步催生配储需求。

对于未加装储能系统的分布式光伏而言,当光伏发电量超出负荷消耗能力时,多余电量以较低价格送入电网,分布式光伏的收益率受到较大影响。投资方主动配储后,用户可以在正午低谷时段向电网低价购电,将光伏电量优先向储能系统充电,峰时再由储能向负荷供电,有效提升光伏自发自用率,最大化降低用电成本。

输配电价改革,推动用户侧能源管理、调节资源等发展

2023年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

输配电价结构更加合理后,促进电力市场交易,推动配电网、微电网等发展,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等需求同步提升。输配电价改革的本质是电力市场化,引导电价机制合理化。

理清了源侧和网侧的收益,旨在解决电价机制长期存在的“输配不分”的问题;而反映到用电侧,将输配电价、线损单列,用户更直观感受到电网的运输成本,倒逼用户进行需量管理,促进用户侧/台区综合能源管理、虚拟电厂等调度性资源的发展。

需求侧响应征求意见,多项政策加强经济性增量

2023年5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再次强调用电侧参与电力市场。提出,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常态化运行,支持符合要求的需求响应主体参与容量市场交易或纳入容量补偿范围。支持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支持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开展需求响应。

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实施尖峰电价等手段提高经济激励水平。鼓励需求响应主体参与响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近年来,多个省市发布电力需求侧响应补偿政策,不断推动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刺激能源管理意愿,提升用户侧储能的经济。

图:工商业储能的系统拓扑图
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工商储的必要性

总结:工商业储能的必要性

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工商业用户装配储能的意愿发生转变。起初,工商业储能多用于提升光伏自发自用率,或作为安全生产要求较高、工厂断电损失大的企业的备用电源使用。

在电力市场化背景下,要求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交易,电价波动更频繁;各地峰谷价差拉大,甚至实行尖峰电价,工商业用户若不装配储能,则只能作为电价波动的被动承受者。

未来,随着需求侧响应政策的普及,工商业储能的经济性进一步提升;电力现货市场制度逐渐完善,虚拟电厂建设完善,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必须具有电力吞吐的能力,储能逐渐成为必选。

来源:EnergyTrend储能

Share
【免责声明】
  • 1、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2、任何在「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3、「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提供,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4、「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您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版权声明】
  • 「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相关推荐

2025第五届中国(郑州)国际储能产业展览会

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6:56  |  关键字: ,

湖南能源监管办正式印发新版“两个细则”

发布日期: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8:32  |  关键字: , ,

晶澳储能出海进行时

发布日期: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6:29  |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