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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九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6:03 | 分类: 产业资讯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行业的快速崛起,但随着产能的不断攀升以及废旧动力电池的退役,解决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目前,国家及多地地方政府已经出台各种政策及扶持措施积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进程。近日,福建省也加入了这一大军之中:

2月27日,福建工信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方案指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构建良好市场氛围。建立健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回收利用各环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相关主管部门各司其责,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从事回收利用相关活动。

方案明确2020年1月底前,研究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2020年到2021年,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初步建成福州、厦门、泉州等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集中地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形成一批可推广借鉴的梯次利用示范项目,指导建设4-5个电池拆解及再生利用示范项目,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制定循环回收地方标准,形成有效的回收利用能力和成果。2022年,初步建成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目标是到2022年,全省动力蓄电池生产、使用、贮运、回收、利用、报废和拆解等各环节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初步建成,具备相应的梯次利用技术和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置技术,合理布局电池回收、处置及拆解网点,形成有效的回收利用商业模式,建成一系列示范项目,实现对动力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厦门市形成回收利用的典型经验和模式。

 

文章来源:C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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