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适当降低部分销售电价的通知》,《通知》明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继续执行上网分类电价,分别为:第Ⅰ类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为0.10元/千瓦时;第Ⅱ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的为0.10 元/千瓦时,选择“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详内文]
西藏光伏发电继续执行上网分类电价 余量上网0.25元/kWh |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 年 02 月 02 日 10:08 | | 分类 产业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