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提议在越南北部和南部建设两个跨区域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中心。这一提议包含在工贸部刚发布的《批准实施调整后的第八个电力规划计划的决定》中。这两个跨区域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中心将为该行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在结构方面,跨区域的可再生能源中心包括为风电、太阳能发电服务的设备制造工厂、后勤服务和专用海港,这些设施将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施工、运营和维护。此外,这里还将汇聚绿色工业园区、低碳排放园区以及专注于清洁能源领域的人力资源深度培训和研究基地。
在北部地区,该中心将设在海防(Hải Phòng)、广宁(Quảng Ninh)、太平(Thái Bình),未来有可能扩展到周边地区。而南部地区的中心预计位于宁顺(Ninh Thuận)、平顺(Bình Thuận)、巴地头顿(BàRịa-Vũng Tàu)和胡志明市(TP HCM),这些地方在风电、太阳能发电和海港基础设施方面具有卓越的潜力。
根据调整后的第八个电力规划,到2030年,全国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约为46,459-73,416兆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在26,066-38,029兆瓦之间。而海上风电在满足国内需求方面,目标是到2030年达到6,000兆瓦,2035年达到17,032兆瓦。
未来,可再生能源不仅将用于国内消费,还将用于生产新型能源并出口。其中,约15,000兆瓦的电力,主要是海上风电,将用于生产绿色氢气和绿色氨。
到2035年,向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售电装机容量可能达到5,000-10,000兆瓦,并在2050年保持至少10,000兆瓦的规模。根据购买方的实际需求,在确保经济效益、能源安全和国防安全的前提下,出口量可能会更高。
来源:缅甸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