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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改委发文推进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每月5日上报建设进度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9 年 07 月 25 日 9:34 | 分类: 产业资讯

日前,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宁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列入此次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企业申报承诺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对于未能履行申报承诺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我委将不受理其申报和建设新的光伏项目事宜。

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各项目单位要按照申报承诺的预计投产时间倒排工期,填写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详见附件2),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委及所在地发展改革委部门,并安排专人于每月3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度表报所在地发展改革委部门,各地发展改革委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我委。

关于做好2019年宁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19〕473号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局、林业和草原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相关市县(区)发改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9〕59号),我区共有27个项目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规模178.767万千瓦,其中集中式17个,规模173.922万千瓦,分布式10个,规模4.845万千瓦(详见附件1)。为做好项目备案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底建成发挥效益,为推动自治区结构转型和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相关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后及时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备案,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各项开工手续,尽快开工,保质保量安全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承诺时间投产发挥效益。

2、请各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相关开工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合法合规开工建设,并做好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督协调促工作。

二、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列入此次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企业申报承诺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对于未能履行申报承诺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我委将不受理其申报和建设新的光伏项目事宜。

三、其他要求

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各项目单位要按照申报承诺的预计投产时间倒排工期,填写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详见附件2),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委及所在地发展改革委部门,并安排专人于每月3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度表报所在地发展改革委部门,各地发展改革委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我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7月19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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