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水利厅在日前印发的《关于<山东省河湖管护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设施大棚、布置光伏发电板等。涉河湖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跨光伏、风电等)涉河湖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管辖...  [详内文]
山东省水利厅发文禁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布置光光伏风电项目 |
|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 年 11 月 04 日 9:31 | | 分类 产业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