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开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  [详内文]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 年 12 月 26 日 9:20 | | 分类 产业资讯 |